週四, 21 11 2024

家有小皇帝

軒仔出生之後獲得萬千寵愛,70歲公公背著四歲的他上學,婆婆每餐都同時為他預備飯和麵,以便迎合孫兒隨時變化的選擇,放學後因孫兒說想乘巴士,於是爺爺便帶著孫兒漫無目的地遊巴士河,蹦蹦跳的軒仔在家中踏單車碰傷了嫲嫲,嫲嫲立即擁著孫兒說:「不要怕,嫲嫲不痛」,軒仔對以上的事情覺得理所當然,每個人都為他的喜好而疲於奔命。

 

上述的例子並不是虛構的,是真實的案例,梁氏夫婦並不是不知道孩子的放任,但是一方面覺得孩子還小,相信他長大了會學乖,另一方面見他表現聰明伶俐,口甜舌滑,人見人愛,學校的老師都說他能守規矩,與同學相處融洽,就只是在家中欠「一點」規矩和多了「一點」依賴。故此家長在過去的五年體諒軒仔「年幼無知」,接納他那「一點的霸道」了。

 

不過,近來軒仔有變本加厲的情況,對長輩常常呼喝,如未能順從意願,便大哭大叫,拒絶吃飯,還以面色等,更曾動手推打婆婆,當家長作出指責,軒仔反應更加激烈,令大家對他的管教束手無策。

 

愛可以是成長的助力也可以是阻力,軒仔成為了「皇帝仔」是全因為家人的寵愛,而這種寵愛卻阻礙了軒仔成為明白事理,尊敬長者,不再自我,勇於承擔,敢於認錯的孩子。為免家中出現「小暴君」家長必須在孩子年幼時已培養他服從成人指示,學習運用有限度的自由和承擔他能力之內的責任。

 

服從成人指示是指孩子應以服從成人為任,而不是由他去指令成人,影響成人的決策,成人給予的指示應是合符孩子能力和需要的,而孩子應樂於做出成人感到恰當的行為。例如當成人勸籲孩子不可在公眾場所胡亂跑動,遠離父母,與父母有良好關係的孩子便會願意停下,原因不是了解到亂跑帶來的不良後果,而是因為他不想引起父母的不悅,年幼孩子的服從是來自與父母的良好關係,要令孩子學會服從的同時,也要讓孩子學會愛父母。

 

培養行使有限度的自由是令孩子享有選擇和決定權的自由,這些能力的運用有助提昇孩子解困能力和創意,家長不宜過份扼殺,但要提供孩子一個清楚的範圍界線,例如在預備午餐前,

孩子便要決定吃飯還是麵,若決定了便不可以改,在限制之下,孩子會有不快,會哭鬧,家長必須堅持主意,因為成人不可跟著孩子主意更改而作出無限度的遷就。

 

培養孩子承擔能力之責任包括要讓孩子發展自我照顧的能力和為自己所做事情負上後果,例如孩子可以自行走路,家長便不宜經常抱著他,孩子選擇了麵作為午餐,便不可容許臨時改變主意,踏單車碰傷了他人,便要孩子學會認錯,家長不要擔心孩子太疲倦,吃不飽和犯錯誤,因為這些都是成長的磨練。

 

孩子可以在我們心中如皇帝般受愛護,但培養他們如皇帝般專橫無理,唯我獨尊,便會成了錯愛,小皇帝的產生問題是由家長引起,家長宜深思。